天空貼文軟體SEO關鍵字點擊軟體廣告行銷軟體網頁設計工商時報【記者袁延壽╱台北報導】

新光紡織(1419)此次爆發伯姪之間鬧意見,主要的關鍵就在於,新紡一份與新光醫院所簽的1,219坪土地出售合約是否落實,以及新光醫院現承租新紡士林廠2,000坪土地是否續租問題,讓吳東進不得不親自跳出來,紛爭因此浮出檯面。

現為新光醫院董事長的吳東進,因新光醫院自民國81年開幕啟用後,由於業務量不斷拓展,所以,一直希望能擴大園區。依新紡財報,新紡的子公司,新光資產公司,在民國94年11月2日,與新光醫院簽訂土地買賣合約,出售台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187-4、187-6、188-6、188-8~9、190-1~2地號土地予新光醫院作為擴充醫療大樓使用,土地面積合計1,219坪,總價款7.45億元。

但新紡董事會於同年11月18日決議,上述土地出售案需等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核准用地變更完成後再行續辦,當時並決定,依當時土地之市值請公正客觀之鑑價機構重新鑑價,作為重新協商價格依據。

由於新紡士林廠都市計畫變更案,到現在一直未完成,雖到100年12月31日止,新光資產雖已收取新光醫院價款1.49億元(帳列預收款項),卻一直未完成買賣契約,每年都是以土地出租方式向新光醫院收取租金。

但新紡經營團決定士林廠不提出土地變更、依現況整體開發,在沒有變更下,新紡認為此項契約已不成立,決定終止這項合約;但因新光醫院認定此契約仍存在,且院方急迫需要土地擴充醫療院區。

為了不讓新光醫院認為擴院土地落空,所以才會爭取董監席次來挽回土地出售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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